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与宿舍管理的 通知
来源:学工处 时间:2019-05-09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2019年5月5日,广西桂林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一村民自建出租房发生火灾,截至当天17时,已造成5人死亡,7人在重症监护室治疗,29人轻微伤。其中5名死者和24名伤者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学生。为深刻吸取此起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与宿舍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任何学生私自校外租房,一旦发现有校外租房者,给予纪律处分,并立即责令其搬回学校宿舍,对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请各二级学院迅速组织对全体在校学生(含16级学生)的住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上报排查结果(排查表见附件)。同时,学工处建立常态化校外租房排查机制,各二级学院于每月第一周内上报一次学生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摸底排查情况。
         二、严查晚归与夜不归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学院统一的作息制度,在22:30宿舍大门落锁前回到寝室,23:00前熄灯就寝。学工处将组织各级学生干部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实的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无故晚归一次在全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三次晚归算一次夜不归宿,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无故夜不归宿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两次及以上,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加强消防安全排查与防火安全教育。学工处、保卫处与后勤服务中心将对校园内外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禁止占用、堵塞和封闭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酒精炉等易燃品及“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各二级学院要不断加强对学生宿舍安全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用电意识,杜绝不正确的用电习惯,电吹风使用后必须拔掉电源线;不得在被子上使用通电设备(移动电源、充电器等);不得把电线埋在被子下面;各种用电设备(电脑、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或无人状况下通电。
         四、请辅导员老师组织各班级召开主题教育班会,深刻吸取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此次事故教训,带领学生共同学习逃生自救技能,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相关规定,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
校外租房摸底排查表
 
                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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