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7-12-11
各二级学院、各新生班级:
为进一步发挥助理辅导员在新生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助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为各二级学院2017级新生班级的助理辅导员。表彰名额为各二级学院新生班级总数的30%,分别为会计学院7人;经贸学院5人;人文学院3人;信息学院4人。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较高,担任助理辅导员期间,爱岗敬业,热情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2、积极配合辅导员老师完成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任务,引导新生尽快熟悉校园环境、适应大学生活。
3、纪律性强,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整体工作安排,自我要求较严,注重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4、深入学生当中,及时、准确了解新生的学习、生活、工作和思想动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新生的思想动态和突发事件。
5、模范遵守课堂纪律且无任何旷课行为,学习成绩优良。
6、所带班级在学院(含二级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且每周班级评估在二级学院同年级中排名前列。
三、评选程序
助理辅导员根据自己的工作表现情况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优秀助理辅导员评选审批表》,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进行考核。将评选结果于2017年12月20日前学工处。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助理辅导员的学生每人给予200元的物质奖励。
请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关心助理辅导员的成长成才,并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为他们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也为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应有的力量。
附件:优秀助理辅导员评选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11日
为进一步发挥助理辅导员在新生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助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为各二级学院2017级新生班级的助理辅导员。表彰名额为各二级学院新生班级总数的30%,分别为会计学院7人;经贸学院5人;人文学院3人;信息学院4人。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较高,担任助理辅导员期间,爱岗敬业,热情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2、积极配合辅导员老师完成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任务,引导新生尽快熟悉校园环境、适应大学生活。
3、纪律性强,服从学校和学院的整体工作安排,自我要求较严,注重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4、深入学生当中,及时、准确了解新生的学习、生活、工作和思想动态,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新生的思想动态和突发事件。
5、模范遵守课堂纪律且无任何旷课行为,学习成绩优良。
6、所带班级在学院(含二级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且每周班级评估在二级学院同年级中排名前列。
三、评选程序
助理辅导员根据自己的工作表现情况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优秀助理辅导员评选审批表》,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进行考核。将评选结果于2017年12月20日前学工处。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优秀助理辅导员的学生每人给予200元的物质奖励。
请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关心助理辅导员的成长成才,并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为他们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也为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应有的力量。
附件:优秀助理辅导员评选审批表
关于评选优秀助理辅导员的通知 |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