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育才”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7-12-06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资助我省部分高校贫困学生的通知》的精神与要求,湖南省育才关心青少年基金会、湖南省育才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才公司)在参加了由育才公司代理的学生平安保险的高校共同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分配给我校20个受助名额,给予每名学生资助1000元。现将“育才”助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购买了学生平安保险。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以及参评学期内无行政纪律处分。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无追求奢侈的行为。
5、未获得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以及其他各途径资助的我校在岗的勤工助学贫困学生。
6、需提供用工部门(单位)盖章的勤工俭学证明(附件1)
二、名额分配
会计学院:8个;经贸学院:5个;人文学院:4个;信息学院:3个。
三、工作要求与评审流程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学生奖助管理办法》的评审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选和申报,并指导学生填写《受助贫困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汇总后于2017年12月19日前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资助我省部分高校贫困学生的通知》的精神与要求,湖南省育才关心青少年基金会、湖南省育才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才公司)在参加了由育才公司代理的学生平安保险的高校共同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分配给我校20个受助名额,给予每名学生资助1000元。现将“育才”助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购买了学生平安保险。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学年以及参评学期内无行政纪律处分。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无追求奢侈的行为。
5、未获得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以及其他各途径资助的我校在岗的勤工助学贫困学生。
6、需提供用工部门(单位)盖章的勤工俭学证明(附件1)
二、名额分配
会计学院:8个;经贸学院:5个;人文学院:4个;信息学院:3个。
三、工作要求与评审流程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学生奖助管理办法》的评审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选和申报,并指导学生填写《受助贫困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汇总后于2017年12月19日前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学生勤工俭学证明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6日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