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奋斗青春 筑梦同行”励志成才好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时间:2019-04-18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深化资助育人,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学生资助工作氛围,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励志成才好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斗青春 筑梦同行
二、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计划择优给予适当奖励,并推选一名励志成才好学生典型人物参加全省励志成才好学生评选。活动推选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和2019届应届毕业生。参与评选的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拥党爱国,品行端正。
2、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积极进取,砥砺奋进,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突出成绩。
3、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研究发明、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富有影响力,能够独爱表时代精神,引领社会风尚。
4、获得过国家资助(含国家奖助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学生书写个人事迹材料,并填报《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励志成才好学生申报表》。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方面的优异表现,要求突出重点,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有获奖情况、荣誉材料可以附在正文后面。
2、请各班辅导老师广泛发动,将通知通过QQ群、微信群转发至2016-2018各个班级,并动员接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积极参加。
3、学生将写好的个人事迹材料及填好《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励志成才好学生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材料,于2019年5月23日前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龚立霞老师(办公楼一楼122办公室),联系电话:88137702,邮箱:773601653@qq.com。
附件: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深化资助育人,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学生资助工作氛围,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励志成才好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斗青春 筑梦同行
二、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计划择优给予适当奖励,并推选一名励志成才好学生典型人物参加全省励志成才好学生评选。活动推选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和2019届应届毕业生。参与评选的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拥党爱国,品行端正。
2、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积极进取,砥砺奋进,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突出成绩。
3、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研究发明、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事迹突出,富有影响力,能够独爱表时代精神,引领社会风尚。
4、获得过国家资助(含国家奖助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学生书写个人事迹材料,并填报《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励志成才好学生申报表》。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方面的优异表现,要求突出重点,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有获奖情况、荣誉材料可以附在正文后面。
2、请各班辅导老师广泛发动,将通知通过QQ群、微信群转发至2016-2018各个班级,并动员接受过国家资助的学生积极参加。
3、学生将写好的个人事迹材料及填好《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励志成才好学生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材料,于2019年5月23日前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龚立霞老师(办公楼一楼122办公室),联系电话:88137702,邮箱:773601653@qq.com。
附件:
kaiyun中国官方网站励志成才好学生评选申报表 |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7日
2019年4月17日